《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所以说你应当经过邻里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公民“法无禁止可为”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地点、时间都可做法律未禁止的事情。
1、一种电脑的摄像头是外接类型的,直接放置于电脑显示器顶部,还可以自主调解灯光亮度等功能。
2、还有一种在电脑屏幕上放,属于内嵌式的,这种摄像头可以与电脑屏幕连为一体,具有简约,美观的特点。
3、还可以可以通过电脑USB接口,连接USB无线摄像头,放置距离内的任意角落,这种类型可以脱离有线束缚,更大化的去发挥摄像头的视野。
4、还有一种就是电脑监视软件,可以实时对所在网吧的的所有电脑进行监视,录屏,控制,属于一种非形态式软件控制摄像头。
5、还有一种直接连接无线网就可以使用的摄像头,网吧台式机具备无线连接功能,和摄像头远程连接,只要有网络,就能在任意的地点和摄像头实时匹配。
不可以,网吧一般是见到身份证原件登记,才可以进入上网,管理部门会查询未成年人进入。
上网基本条件:
1、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2、本人必须满18周岁。
规定:未成年禁止入内和禁止在网吧吸烟等。
网吧提供电脑相关硬件,消费者可自由操控软件设施。收费方式一般有以小时收费、通宵收费。
一台电脑3小时1度电
网管工资300-500元左右
门面费1-5万元左右
每日支出100-1000元左右
每日收入1000-2000元左右
你要开一个有100-150台电脑的网吧至少要100-150万
当然,前提是你的网吧生意很好,
如果你的生意冷清,收入会减少,
同事支出的电费也可以节省下来,
不过,收入与支出成正相关,不成正比例,
注意衡量!
网管工资300-500是不可能的,至少1000/月,我们这边网管工资都1000-1500
一台电脑24小时有人上网,一小时3元,18X3=54元,54X100=5400元。晚上通宵的,15元/晚。15X100=1500元,5400+1500=6900元。6900X30=207000元,总利润,没算开支。
这个问题具有地域性,如果在深圳的话,开100台的电脑五十万绝对不够,办个营业执照就差不多那个数了,每台电脑每天的上网时间也不能算24小时,我有朋友开网吧的,粗略算一下,一台电脑每天有十个小时有人在上网就不错了,深圳的电费也很贵,居民用电相对便宜,一块左右,如果是工业用电就贵了,四五块吧,所以这个收入和支出你自己算一下吧,我把数据都提供给你了。
现在很多网吧都做增值服务。比如 网吧桌面广告,网吧桌面媒体等来抵消电费呀,网管工资呀,软件费用呀。比如网吧计费系统。网吧游戏更新系统,网吧桌面广告发布系统等等都是收费。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随着网吧增值业的发展。越相信越来越多的网吧都会加入这个行业。
不通用,网鱼网咖的网费不通用。网鱼网咖是大型连锁网咖公司,全国各地都有连锁店。但是网鱼网咖是加盟的性质,只是各地合作商加盟,但是收款系统不通用,都是各自为政的。所以你在一家网咖充的网费,在另一家是不能用的,你要上网的话需要从新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