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个人可以参加两个。
是可以一个人参加两个项目,但是只能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其它项目就只能作为成员参加。
”互联网+”创业大赛中一个人也是可以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另外一个项目的团队成员报名参赛。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已成立公司的,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故一个公司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
其它竞赛在审核不严格的情况下,可以一个充当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大创”与“互联网+”是绝对不能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摸鱼的。“互联网+”创业大赛毕竟是通过学信网账号报名,有记录的。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项目。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要求,118所部属高校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了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8年9月18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各单位上报的39575项计划项目汇总名单予以公布。其中,创新训练项目32807项,创业训练项目4769项,创业实践项目1999项。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当年5月31日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不超过1轮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在大赛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