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2023新规及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

更新时间: 2023-03-21 01:42:43

一、新股申购:

将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

二、上市交易涨跌幅:

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第6日起主板股票涨跌幅为10%,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涨跌幅为20%。

三、盘中临时停牌机制方面: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临时停牌10分钟。

四、有效申报价格: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沪市前收盘价格的50%≤交易申报价格≤前收盘价格的900%;深市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以内;

【2】连续竞价阶段: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五、沪市主板增加2种市价申报:

在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的基础上,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深市无变化)。

六、融资融券:

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之前是需要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七、沪市主板市价申报:

允许市价申报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深市无变化,主板及创业板市价申报均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阶段)。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阶,即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须输入可以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或最低卖出价格(深市无此规定)。

此次全面注册制,最大的变化就是新股上涨之后涨跌幅,再者是挂单价格的限制,有了价格笼子,其它没有太大的变化,注册制后股票开户门槛也没有提高,原有的股票账户依旧可以使用。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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